依然有意義,只是暫時放下你。一個人能抓住的,有多少呢?


2009年10月16日,我活了十多年中一個挺不平凡的日子。
你們覺得我誇張也好,荒唐也罷,我就是覺得很重要。
寫這篇流水帳就是爲了紀錄它,即使它已經過了168個小時,即使最近記憶力衰退腦容量劇減,我還是要記錄它。

6年前我知道了某三位的存在,5年前喜歡了某三位,4年前漸漸變得特別迷戀某一位,然後就一直持續到了現在,一直喜歡著。
不是那誰誰誰說過: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,請你一定要去看她的演唱會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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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格來算也才剛進入考完試的第二天,可我怎麼覺得過了好久好久?可能是因為每天都重複做同樣的事,又找不到理由讓自己厭倦現在的生活。畢竟之前鬼哭狼嚎急於擺脫那種可怕的陀螺式日程進入現在。

我每天早起,做家務,吃早餐,上網,玩遊戲,吃午餐,看書,睡覺,玩遊戲,晚餐,洗碗,上網,睡覺。

說真的,好悶。我也不想當宅女。因為我發現自己會受不了,有時候覺得周圍好靜,沒人願意理自己,自己也一片混沌的時候就會大喊大叫,像個瘋子。我想真的要認真調適一下我失調的情緒,所以不要一直玩電腦了,頭暈容易出事。

 

我還漏了一項,就是胡思亂想。

最近腦子缺氧,看見聽見的東西都讓我胡思亂想。也許是因為我在變老,幾天前我突然產生了一個念頭:假如某一天,我不喜歡田小姐了,那會怎樣?

她那麼可愛,她那麼漂亮,她什麽都好,我喜歡了她那麼久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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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突然又記起這裡了。自從3月中開始用yahoo之後,就沒怎麼理這邊。不過在此期間,無聊的我大概有換了不下5個的樣式……說真的,

我自己都想鄙視我自己,哈哈哈!今晚那變態癮又上來了,我又來換樣式了。但是,綜合來綜合去,還是選擇回歸這片大草地,因為看著舒服,特舒服。

有時候,我們就是要去做一個“換回來”的動作。

比如說:聽歌聽歌,聽膩了,去聽曾經聽膩的歌,那種感覺比第一次愛上那首歌還要令人舒心,正如我現在聽《好想要揮霍》的感覺。

再比如說,我昨晚因為某位小姐的髮型而樂到合不攏嘴。短了將近三年的頭髮,終於有要留長的跡象了。她扎起了小辮子,可愛的像只兔子。換回來,親切又美好。

大概再過一個月吧,我就要回老家了。一年了,又是一種“換回來”的感受,我很期待。無論是在涼爽的海風中賴床,還是為了吃傳統的豆漿油條而早起,或者懶洋洋地當一頭幸福的豬,還是樂呵呵地精力充沛出去到處逛感受感受,都希望自己得到那種“換回來”的滿足感。

不過,這些比較物質的東西是可以有這些感受的,但是,那些久違的朋友呢?呵呵,我不想想太多,又很想想太多。抱一個,叫幾聲,但願你們還是你們,我還是我。這些比較主觀的想法,還是等事實呈現時再去推敲啦!我很想你們,想和你們一起讀過的書,一起走過的路,一起經歷過的晴天雨天。要放假了,我怕自己急到最後,回去了卻是無所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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